诸暨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诸暨律师

女方因分手威胁自杀要求复合,女方死亡后男方

时间:2025-01-09|栏目:诸暨律师|
离婚如果造成另一方自杀一般无需需要负法律责任。即如果一方自杀的时候,另一方不存在法定的救助义务的话,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明知另一方有自杀倾向、却既不采取措施也不报警、任由其自杀: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建议尽量协商处理吧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临平区看守所地址 象山县看守所地址 瑞安市看守所地址 永康市看守所地址 浦江县看守所地址 三门县看守所地址 普陀区看守所地址 余姚市看守所电话 温州市看守所电话 温岭市看守所电话 玉环县看守所电话 湖州市看守所电话 德清县看守所电话 桐乡市看守所电话 遂昌县看守所电话 衢州市看守所电话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电话 杭州临平区律师 建德市律师 宁波镇海区律师 瑞安市律师 苍南县律师 安吉县律师 嘉善县律师 桐乡市律师 诸暨市律师 新昌县律师 浦江县律师 宣城市律师 郎溪县律师